恭喜您已获得周年庆活动优惠资格!
您的专属客服经理即将联系您
请保持通话畅通
红河 (略) 7条在建地方高速公路项目
(略) ( * )
(略) 于 * 日发出,因潜在投标人质疑询问,现对 (略) 第 * 次变更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 * 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 条其他资料要求第 * 点“投标供应商 * 年至 * 年任意1年经第 * 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修改为“投标供应商 * 年至 * 年3年经第 * 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略) 文件)。
2、取消第 * 章投标供应商须知4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条件)中工程审计负责人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及财务审计负责人需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的要求( (略) 文件)
3、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中2.2.4(1) (略) 分评分标准中业绩评分a“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最低要求的业绩的(即近5年内至少承担过1项投资金额不小于人民币 * 亿元(含 * 亿)的高速公路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工作),每项业绩加2分,此项最多加6分。”修改为“每增加1项近5年内承担过的投资金额不小于人民币 * 亿元(含 * 亿)的高速公路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结算审计 (略) 业绩的,每项业绩加2分,此项最多加6分。”
4、近5年业绩指的是 * 年1月至今的业绩,招标文件第 * 页“7-4投标近5年已完 (略) (略) 工程业绩”中备注 (略) 指的近5年业绩时间节点均按此计算。
(略) 文件编制本单位的投标文件,对此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谅解。
红河州政府 (略)
* 日
143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