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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略) 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 (略) 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要求,经 (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 (略) 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从 * 日上午8时起, (略) 有提 (略) 、旅店、酒店、 (略) 等 * 律暂停对外营业,除县级保 (略) (联系电话: * — *** )、 (略) (联系电话: * — *** )可对外接待旅客,具体恢复营业时间根据疫情 (略) 通知。
* 、对已经入住的人员, (略) 、旅店、酒店、 (略) 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劝导解释工作。
请广大经营户相互转告,严格遵守,齐心协力做好疫情防控, (略) 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由此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举报电话: (略) : * — *** , (略) (略) : * — *** , (略) : * — *** 。
特此通告。
(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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