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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略投标管理办法(略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略受采购人的委托,对禄劝县卫生略采购DR医用影像设备一套(二次)(项目编号:KMLQWJJ ## )略,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禄劝县卫生略采购DR医用影像设备一套(二次)
1.2项目编号: KMLQWJJ ##
1.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验收合格;
1.4交货地点:略(采购人指定地点);
1.5招标内容: DR医用影像设备一套、干式热敏相机一台、机房改造等,采购预算58.5万元,资金来源:医院自筹;付款方式:两年付清。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略测量略要求出具机房改造安装布置略实际使用要求。
1.6质量要求: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1.7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7.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证;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略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1月至今,任意3略会保险缴费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3)略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7.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1.7.3符合《企业略条例》;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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