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单位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电疗超声波治疗仪及天轨移动系统”。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理由: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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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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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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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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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疗超声波治疗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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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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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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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轨移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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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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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疗超声波治疗仪:超声波治疗仪目前国产设备性能不稳定,电疗产品输出不稳定,那么二者的结合就不能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而且目前国产的此类设备可选择治疗波形较少。申请采购进口产品,超声电疗设备是治疗神经根类疾病的治疗首选,可用较少的时间达到很好的结果。同时此类设备可针对各型颈椎病、炎症、淡化疤痕、甲状腺、血栓、改善损伤组织的血液循环等疾病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2、天轨移动系统:天轨系统是帮助病人的位移系统,国内无此类产品,依赖进口,通过轨道、悬吊的座位、 (略) 动不便的病人移动。在移位的同时,可促进下肢功能障碍患者的减重、步态以及其他的训练。
二、专家论证意见:
* 日召开论证会议,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1、电疗超声波治疗仪:目前国产超声波治疗仪在质量、性能、稳定性等方面与进口产品存在一定差距,且国产同类康复设备可选择治疗波形较少, (略) 位、脏器较少,技术要求无法满足临床实际需要,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2、天轨移动系统:天轨移动系统目前国内无同类专用产品上市,故建议购买进口产品。
法律专家论证意见:以上设备均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
(略) 述,为了满足采购人临床实际需求,故专家组一致建议购买进口设备。
三.论证专家组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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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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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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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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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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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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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德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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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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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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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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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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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臣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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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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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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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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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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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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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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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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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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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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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鲁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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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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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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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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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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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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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瑞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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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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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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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 (略) 答复。
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 (略) 门)备查。
(略) (略) 地址: (略) 路295号
(略) (略) 联系电话: ***
(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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