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平交易阳光操作 发挥市场配置公共资源的作用
时间:2016/8/26地区:安徽
来源:http://www.ahtba.org.cn/Article/ArticleDetail?id=174203
公告摘要
编者按:国务院《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以下简称63号文件),要求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整合,在统一的平台体系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运行。
63号文件印发以来,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手段、紧扣时间节点,始终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贯穿平台整合工作之中,全面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强化制度保障、优化平台服务、创新监管模式、规范交易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交流经验、强化引导、提振信心,我们开展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地方宣传周”活动,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陆续加载地方平台整合工作的成效和亮点,供各地学习借鉴。
公平交易阳光操作 发挥市场配置公共资源的作用
2010年9月,德宏州在全省率先成立聚工程、货物、服务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其他资源性资产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有“行政管理、资源配置、公共服务、效能监察”等功能。中心的成立,把分散于各行业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集中到统一的交易平台,使德宏州的公共资源交易置以统一平台下阳光交易、公共资源交易权力摆在公众面前,实现社会对交易工作的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交易,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提高了市场配置作用,保证了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工程质量,提高了经济效益。
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务+交易”,资源整合。按照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德宏州采取在同一个场所的一楼建政务服务中心,二、三楼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合建模式,把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招拍挂、矿产资源、政府采购、医疗器械采购、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事项进行整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两个机构、一套管理人员、一套监督机制。同时,州公共资源中心与芒市公共资源中心同步建设、一起办公,节约行政成本,形成州和芒市两级四个中心在一个场地办公、审批交易“一站式”服务的合建模式。
(二)理顺体制,强化管理。2010年州委、州政府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州级公共资源交易的决策、协调和监督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常设办事机构,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即“一委一办一中心”。2015年7月,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在正式挂牌成立,同时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集中采购职能剥离,成立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做到监督管理和交易服务,交易平台和集中代理,机构分设、职能分开。2016年3月,德宏州政府下发《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一局两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正式建成。
(三)硬件到位,制度健全。中心设有开标室、封闭专家评标室、专家抽取室、中心监控室、州市办公区等功能区;建立信息化电子监控系统,配备大型电子屏幕信息发布系统、触摸屏和信息查询系统,建成了公共资源中心网站,增强交易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制定出台了建设交易、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地产、矿产交易等制度40个配套性专项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确保了交易在阳光下运行。
(四)运行规范,监管有力。为确保交易活动的公开、公正、透明,采取规范运行程序和加大监管力度“双管齐下”方法,规范交易活动,理顺管理层、监督层、操作层之间的关系。一是规范运行程序。中心在业务办理中实行“七个统一”的运行机制,即:统一交易平台、统一发布信息、统一受理报名、统一抽取专家、统一开标评标、统一监督体系、统一结果公示,形成了“统一进场、管办分离、规则主导、全程监管”的运行模式;同时,把原分散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一次性剥离,并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将原各交易机构的资产移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管理权和办理权分离。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实行“行政监察、业务监管、场内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的监督模式:纪检监察监督,由纪检监察机关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职能的情况实施监督;行业监督,由各行业部门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的行业管理和行政监督;综合监督,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负责对各有关部门及交易各方进行监督;社会监督,采取聘请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评议员和新闻媒体参与监督评价等方式对交易中心工作进行监督。
(六)统一标准,资源共享。德宏州现已完成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德宏分库建设,并投入试运行。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德宏分库的建成,做到全省统一标准的具有随机抽取、自动回避、语音通知、密封打印等功能,规范了专家抽取工作,实现了全州各级交易平台专家资源共享。
二、取得的成效
(一)整合统一平台,实现统一交易、管办分离,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中心的建立,解决了公共资源交易的碎片化,避免了重复建设,降低了交易成本和监管成本;将监督职能和市场职能分离,从根本上扭转了交易活动分散承办、多头监管、管办不分的局面,通过完善各项交易制度,让交易活动的每一道程序和环节都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从而使掌握公共资源的部门和人员减少了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腐败“机会”,使市场主体的正当权利得到更加充分的保护,促进公开、公平、有序竞争。
(二)提升了公共资源的利用和运行效率。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资源在配置中得到了较为合理有效的利用,进一步降低了社会成本,避免了重复建设。目前,建设工程、政府采购节约资金90,567万元,增加收入25,863万元。认真践行“执政为民、优质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交易原则,形成了各行政部门和广大百姓理解并自觉支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氛围,公共资源交易公信度不断提高,凸显出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强化综合监督管理,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公共资源交易的工作环节认真执行“四位一体”的监督模式,各职能单位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法规。通过强化综合监督管理,累计发现17件串标违法行为,提交纪检监察机关,责成职能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其中对德宏州众合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原州建筑公司)资产处置违法行为处置罚金达1100万元,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属较突出的案件。一系列举措,增加了违规违法和不诚信企业的经济成本和道德成本,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人,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保证了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运作,维护了法制的威严,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
在下一步工作中,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63号文件和省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切实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努力推动德宏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