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发布2010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时间:2010/4/8地区: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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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2010年,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35号)精神,按照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的工作要求,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扩大规模和范围为基础,以规范操作执行和健全监督管理为核心,以全面夯实基础工作和加快电子化建设为支撑,以推动专业化队伍建设为保障,不断创新发展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谋划工作新举措,努力开拓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一、夯实基础,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
(一) 制定完善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有关配套制度办法。研究拟订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上报省政府发布;制定出台《甘肃省省级政府采购运行规程》、《甘肃省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统一政府采购评审规则、评审纪律和文件编号,研究采购文件范本。按照财政部工作计划,就即将出台或修订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以及政府采购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二)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征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扩大专家库专家数量;依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进一步调整细化专家专业类别;严格按照规定抽取、使用评审专家,完善专家抽取现场监督制度、专家评审反馈制度和年审考核制度,确保专家评审制度健康有序运行。
(三)加大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力度。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省政府规定,督促全省所有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及时发布;实行政府采购信息基础数据录入办法,进一步完善信息统计编报制度,拓展和深化信息统计分析工作,采购完成后立即录入,确保统计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加强信息统计工作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加强网站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各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信息发布与甘肃政府采购网直接对接。
二、加大力度,促进政府采购扩范围、上规模
继续从广度和深度上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努力做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应采尽采,力争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60亿元。
(一)切实做好政府采购预算试编工作,做到预算、计划和执行有效衔接,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数额执行,为全面推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积累经验。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力度。
(二)健全集中采购运行工作机制,增强集中采购目录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规范和优化集中采购实施方式,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切实做好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监管。
(三)加大推进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贷)款、中央和省级补助专款、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我省会议、接待宾馆定点工作,并做好汽车保险、印刷等服务项目采购。
(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探索建立公共工程实行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机制。
(六)督促落实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并加强对县区政府采购工作的督促检查,逐步规范实行省垂直管理部门和省级预算兰外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
三、求实创新,努力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
(一)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整合采购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公开办事程序,积极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超时责任追究制。
(二)严格采购方式审批,加大公开招标力度。
(三)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探索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的采购方式。
(四)加大合同履约、验收环节的监管,加强市场调研,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五)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和随机抽取制度。要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充分考虑我省采购规模和区域分布,稳妥推进认定工作,规范收费行为。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库,实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随机抽取制度。
(六)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研究制定我省电子化政府采购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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