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标段: (略) 区潇湘街道石灰窑村委会下铁路村小组餐厅工程、二标段: (略) 区潇湘街道石灰窑村委会下铁路村小 (略) 工程 (略) 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单位为 (略) 区潇湘街道石灰窑村委会下铁路村小组, (略) 条件, (略) ,请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加投标。
2、 (略) 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分为 2 个标段。
(略) 区潇湘街道石灰窑村委会下铁路村小组餐厅工程为一标段,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5万元; (略) 范围为 (略) (略) 内容。
(略) 区潇湘街道石灰窑村委会下铁路村小 (略) 工程为二标段,建设规模:总投资约67万元; (略) 范围为 (略) (略) 内容。
2.2 项目建设地点: (略) 区潇湘街道石灰窑村委会下铁路村小组。
2.3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 (略) 明确的时间为准。
2.4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略) (略) 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具 (略) 资信和商业信誉,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 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略) (略) 门颁发的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需提供项目经理与施工企业的劳动合同 (略) 会保险的证明)。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每个投标单位(投标人)只能报名投标一个工程。
4、报名
4.1 申请人可从 (略) 区潇湘街道集管办(南江花园斜对面)处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办理时请携带以下资料:(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证明);(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与该建筑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略) 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原件证照审核后退还,复印资料(含原件证照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4.2投标报名费为人民币300元,报名后不退。
5、其他相关事宜
5.1通过报名投标申请人, (略) 文件,一标段交纳资料费等200元(不退),二标段交纳资料费等500元(不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法: (略) 交纳。
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于开 (略) 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然转为履约保证金。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招标单位: (略) 区潇湘街道潇湘村委会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余玉凤 ***
(略) 市 (略) 区潇湘街道公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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