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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孟连宣抚司署展厅改造采购项目。
1.2采购范围:一层大厅、一层正厅、二层东西厢房、二层议事厅、二层厨房和三个夫人房间等展厅改造,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3工期: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略需求及采购内容的要求。
1.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项目采购预算100万元,资金已落实。
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应标供应商;
2)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包括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4)近三年(2015年-2017年)略、展厅改造或布展的施工或设计项目类似业绩。
2.2财务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的财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
2.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或其它采购活动没有不良记录,并提供真实的承诺书;
2.4履约情况: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供应商资格被取消。
2.5招标供应商成交后,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略发布略贿犯罪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细内容见附件,包件信息,此内容将对外公布)
附件信息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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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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