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略投标管理办法》、《X市政府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略门批准,略受X市X区人民政府政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略+略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略+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1.2.2交货地点:X市X区
1.2.3交货期:30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等服务。
1.2.4采购预算:513.2340万元
1.2.5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1.3供应商资格要求:
1.3.1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3.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3.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略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略政处罚)。
1.3.4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的经第三方财务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提供2017年任意连略保缴纳凭证和完税凭证。
1.3.5供应商须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略站(www.credi *** )信用信息系统、中略(www.ccg *** )政府采购严略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
1.3.6供应略昆监管联发【2014】3号关于印发《X市公共资源交易略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供略发布略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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