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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红河 (略) 的委托,我公司于 * 日在“ (略) (略) ”上发布“红河 (略) 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医疗设备一批’、 ‘系统维护一批’的公示”,现接采购人通知本项目更正内容如下: 原公示:
现更正为:
其余内容不变,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 (略) 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 (略) 备查。 采购单位:红河 (略) 单位地址: (略) 泽园路28号 联系电话: *** 监管单位: (略) 单位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8号 联系电话: *** 、 ***
红河 (略) 2017年 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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