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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登记表(重新招标)
保【2017】 254 号
招标备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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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略) 市博盛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略) (略) 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 ||||||
招标类别 | 施工 | 工程性质 | 新建 | 工程规模 | 详工程详细信息 | ||
工程地址 | (略) 工贸园区启动区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以上(含 * 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是否资格预审 | 是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 年5月12日08时00分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 年5月18日17 时00分 | ||||||
报名地点 | (略) 有限公司( (略) 市 (略) 区太保北路44号)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资格预审条件或报名要求 | 1、报名时需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鲜章复印件一套;2、报名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3、 (略) 市外企业若中标,须到 (略) (略) (保 (略) (略) 窗口)办理“项目管理人员登记表”;4、投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提交在 (略) 市范围内企业及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文件。 | ||||||
备 注 | 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报名、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均需法定代表人或项目 (略) ,否则不予接受。 | ||||||
工程详细信息 | 该项目占地30亩,拟定在编民警100人,按《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 *** )建设。总建筑面积4489平方米,其中业务技术用房面积约3800平方米,配套设施面积约689平方米(含后勤保障用房580平方米、门卫室35平方米、公厕24平方米、配电室50平方米), (略) 、绿化及相关附属设施。 | ||||||
招标人盖章: 2017 年5月12日 | |||||||
(略) 市公共资源 (略) | 年 月 日 | ||||||
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查意见 | 年 月 日 |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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